本社社區服務---資助貧困學童活動
個案(四)
資 助 人:陳怡蓁小姐
資助金額:每月3000元
期 限:1年
受 助 者:魏xx(6歲)
個案家庭狀況:
(一)經濟狀況
1、案父母皆為聾啞人士,案母為照顧案主們未外出工作,曾從事家庭代工,因受同事欺負而辭職,目前為家庭主婦。案父從事油漆工工作,以日計酬,每日薪水1,300元,沒有公休,每週日皆需加班,每月收入3萬6,000元。另外,案父與案母各領有身障生活補助每人4,000元,另有身心障礙者租屋補助每月4,000元,故案家每月領有政府補助1萬2,000元,每月收入總計4萬8,000元。 2、案父2年多前經營公司倒閉,積欠銀行債務,每月須償還富邦銀行1萬8,500元,另有卡債協商每月8,000元債務;案家每月固定支出有房租1萬1,500元、案主2托兒所月費7,000元,水電費、瓦斯費、電話費及健保費約6,000元,故案家每月支出約5萬1,000元,收入不敷使用。
(二)兒少受照顧情形
1、案主1表示在班上成績排名前5名,在家時會幫忙照顧案主2,雖然有時會與案主2吵架,但會遵從案母制止的指令。 2、案主們皆會使用手語,因此可協助案母翻譯、溝通,與案母關係緊密。
(三)親屬資源:案父有4名兄弟姐妹,皆為聾啞人士,僅有案小姑無聽語障礙,需協助照顧案祖父母,因此親屬可提供協助有限。
(四)社會福利資源使用狀況 :除提供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外,曾結合民間資源提供案主2學費補助;轉介案母至就業服務站媒合工作及不定期提供物資。
個案(四)
資 助 人:陳怡蓁小姐
資助金額:每月3000元
期 限:1年
受 助 者:魏xx(6歲)
個案家庭狀況:
(一)經濟狀況
1、案父母皆為聾啞人士,案母為照顧案主們未外出工作,曾從事家庭代工,因受同事欺負而辭職,目前為家庭主婦。案父從事油漆工工作,以日計酬,每日薪水1,300元,沒有公休,每週日皆需加班,每月收入3萬6,000元。另外,案父與案母各領有身障生活補助每人4,000元,另有身心障礙者租屋補助每月4,000元,故案家每月領有政府補助1萬2,000元,每月收入總計4萬8,000元。 2、案父2年多前經營公司倒閉,積欠銀行債務,每月須償還富邦銀行1萬8,500元,另有卡債協商每月8,000元債務;案家每月固定支出有房租1萬1,500元、案主2托兒所月費7,000元,水電費、瓦斯費、電話費及健保費約6,000元,故案家每月支出約5萬1,000元,收入不敷使用。
(二)兒少受照顧情形
1、案主1表示在班上成績排名前5名,在家時會幫忙照顧案主2,雖然有時會與案主2吵架,但會遵從案母制止的指令。 2、案主們皆會使用手語,因此可協助案母翻譯、溝通,與案母關係緊密。
(三)親屬資源:案父有4名兄弟姐妹,皆為聾啞人士,僅有案小姑無聽語障礙,需協助照顧案祖父母,因此親屬可提供協助有限。
(四)社會福利資源使用狀況 :除提供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外,曾結合民間資源提供案主2學費補助;轉介案母至就業服務站媒合工作及不定期提供物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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